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七)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八)應聘人員應符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具體見附件2)。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0〕27 號)要求,今年事業(yè)單位空缺崗位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含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仔細閱讀本簡章及《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須知》(見附件2)有關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21年6月9日 9:00-6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6月9日 11:00-6月12日16:00
報名網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tai.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資格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11日16:00后,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報名期間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網上報名期間,招聘主管部門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1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 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21年6月21日9:00—6月27日9:30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21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號)辦理減免審核確認手續(xù)。其中,應聘人員為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應聘人員為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殘疾人員應提交殘疾人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yè)分布等情況,經上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請應聘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發(fā)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交《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準考證》、《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交解除協(xié)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及其他相關證書須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
3.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3)。在編教師應聘的,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外,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4.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資格證書。
5.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提供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有其它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查實后依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只考一科,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yè)知識、教材教法等相關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查詢方式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加試筆試確定人選。
五、體檢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組織體檢考察工作。
體檢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組,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考察工作組要嚴格履行職責,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公示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發(fā)放《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通知書》,憑《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設最低服務年限,聘用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服務協(xié)議。
七、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八、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及其附件,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在公開招聘期間,應及時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了解該網站發(fā)布的招聘相關信息,同時保證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按現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7224687
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1: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1年新泰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須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