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公告
一、招錄職位及計劃
計劃招錄輔警228名,具體招錄職位、招錄計劃、專業(yè)及學歷要求等資格條件詳見《威海市公安局輔警招錄計劃職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質
輔警是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按照規(guī)定面向社會招錄,納入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經費保障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
三、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詳見附件1;
(四)學歷要求詳見附件1,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中專);
(五)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
(六)具備履行職責所需的條件和能力,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七)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yōu)先錄用下列人員: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范;
4.人民警察類高等學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6.符合國家和省規(guī)定優(yōu)先錄用情形的其他人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錄:
1.參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違法行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6.警務輔助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國家和省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錄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確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的,將取消報考資格。
相關材料包括:
1.《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
3.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4.個人信用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報告時間應在本公告發(fā)布時間之后);
5.退役軍人提交《退出現役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屬于在職人員的,須提交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附件5);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錄工作全過程,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主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3)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縱跳摸高”。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見附件4)。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fā)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三)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內容為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市情市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采取百分制計分的方法計算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根據招錄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根據招錄職位的招錄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四)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的計分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五)體檢和政治考核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職位等額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如同一個招錄職位出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確定為體檢、政治考核人選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省人社廳、省衛(wèi)健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并完成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錄為輔警的情形。并對考核對象是否符合招錄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資格復審。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入公示、錄用環(huán)節(jié)。
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對報考人員放棄或因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職位,可根據崗位需要從同一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簽訂合同及待遇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擇優(yōu)確定,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公安機關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方式依法建立勞動關系。擬錄用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勞動合同簽訂前一個月內,與原單位辦結解除勞動關系手續(xù),并提交相關材料,逾期取消錄用資格。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合格的正式錄用;試用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或解除勞動關系。
新錄用輔警,月工資標準3300—4800元左右(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五險一金”及相關福利待遇。試用期內,輔警的薪酬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各招錄單位發(fā)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自負。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試行).doc
威海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6日